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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略论宋代再嫁妇女的婚姻自主权

  2. 据史料梳理可见,宋代妇女的再嫁现象较为普遍,所涉及到的再嫁妇女婚姻自主权可分为再嫁请求权和不嫁请求权。再嫁请求权较为充分,丈夫逃亡或移乡编管,妇女即可提出再嫁;若丈夫死亡,法律规定出服丧期的贫寡可再嫁,但在实际操作中,提前再嫁或富寡再嫁也会得到官府认可。而不嫁请求权则会受到本家、夫家等因素的干涉,相对于再嫁请求权来说并不充分。宋代商品经济发展迅速,社会风气较为开放,妇女的守节意识比较淡薄,再加上当时的法律允许妇女再嫁,使得宋代再嫁妇女婚姻自主权较为发达。
  3. 所属分类:其它

    • 发布日期:2020-05-22
    • 文件大小:317kb
    • 提供者:weixin_387042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