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: 为规范全国建设事业IC 卡应用管理,促进建设事业IC 卡市场健康、有序地 发展,保障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和兼容性,根据建设部建办[1999]65 号《关于建设 事业IC 卡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及有关规定,各地在开展IC 卡应用时,均应采 用终端硬件加密及安全认证卡(SAM 卡)或安全认证模块(SAM 模块)的方式, 以保证应用系统的安全性和通用性。各地的IC 卡应用均应采用建设部统一提供 的密钥管理系统,用于发行和管理城市内各行业的消费SAM 卡、充值SAM 卡、 交易验证卡和 用户卡。
<qq_20303537> 上传 | 大小:639kb